沙塵試驗箱的使用條件:
1、環(huán)境溫度: 10—35C;
2、相對濕度:不大于85%R. H
3、大氣壓: 86—106Mpa
4、周圍無強烈振動;
5、無陽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熱源直接輻射;
6、周圍無強烈氣流。當周圍空氣強制流動時,氣流不應直接吹到箱體上;
7、周圍無強電磁場影響;
8、周圍無高濃度粉塵及腐蝕性物質;
9、為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和操作的方便,除保持設備水平安放外,設備與墻壁或器物之間應預留一定的空間。
沙塵試驗箱的使用注意事項:
1、設備第一次使用前,請打開箱體右側上部的擋板,檢查一下是否有元器件在運輸中松動或脫落;
2、試驗介質中不能含有不符合要求的物品部件;
3、試驗完畢以后,如短期內(nèi)不開機,則應將試驗介質取出并擦干箱內(nèi),保持清潔;
4、取介質時打開內(nèi)膽底部管道下面的封口,而后關閉。建議用吸塵器吸出其余粉塵;
5、因箱門上設有玻璃觀察窗,關啟箱門應正確,并防止重擊箱門;
6、請注意本機必須安全確實接地,以免產(chǎn)生靜電感應;
7、本設備額定電壓為220V, 如果外部電壓不穩(wěn)定,須備穩(wěn)壓電源;
8、絕對禁止試驗爆炸性,可燃性及高腐蝕性物質;
9、試驗介質使用次數(shù)不得超過20次。